去年湖北省就发布了关于“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这是助力扶贫攻坚的一项措施,发放专项补助资金是为了基层职工购买农副产品,2021年仍旧继续执行该政策,下面来看信息。
省总工会、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动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促进全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意见》。
《意见》指出,2021年,全省基层工会在现行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基础上,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购买我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发放给职工。
根据本单位职工需求,可优先通过各地各类消费扶贫专馆、专区、专柜等平台组织集体采购,也可以向职工发放指定平台消费券,由职工自行选购。
问:“每人500元爱心消费”可否冲抵职工正常年节福利?
答:不能。此次“每人500元爱心消费”是在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的基础上额外发放的福利。
问:可否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自行购买?
答:不能。直接发放现金给个人,难以达到助农兴农目的。
问:推进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要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在组织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要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基层工会通过规范的渠道,根据职工意愿组织集中采购,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职工购买指定产品。集体购买或向职工推介的农副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