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保新系统预计2月14日上线,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时间做出了调整,各位可以来了解看看。还有部分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已做出解答,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
1、退休金发放时间
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由原来的每月15日至20日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即:离退休(职)人员原每月16日至20日发放养老金,提前至15日发放。
2、退休金发放渠道
已退休人员发放渠道不变,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统一采取社保卡发放。无社保卡的,需先制卡再办理待遇申领业务。
温馨提示
为了保障养老金按时发放,提醒各位退休人员每年还需办理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年审)手续哦!
推荐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武汉人社”自行办理城镇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年审);也可以在各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政务(人社)服务中心和社区(村)经办机构柜面办理城镇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年审)。
答:我市上线省系统后,参保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需先注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暂停、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各类社保查询打印等业务。
答:我市上线省系统后,参保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需先注册)办理各类社保业务,相较之前,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的业务增加了“单位增加险种登记”“单位减少险种登记”“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及退费单据开具”“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补缴申报”“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补缴申报”“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申报”“单位职工增加险种登记”“单位职工减少险种登记”等。
答:我市上线省系统后,我市参保对象可以通过网申平台办理“离退休(职)死亡人员一次性待遇计算(单位)、在职死亡有社保卡人员一次性待遇计算(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停发(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续发(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续发(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终止(单位)、启用社保卡发放、待遇测算(个人)、湖北省养老待遇证明、养老待遇发放不成功信息查询(单位)、离退休待遇发放信息查询(个人)”等业务。
来源: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