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细则已经公布,具体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申报程序,欢迎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2024年7月30日前在湖北省公安部门注册登记,且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并在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的,可享受补贴政策。
第一种是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每台车1万-4.5万元的补贴。
第二种是更新营运货车补贴。报废同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给予每台车2.5万-6.5万元补贴;报废同时更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车辆类型给予每台车3.5万-9.5万元补贴。
第三种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补贴。每台车给予3.5万元补贴。
申请人需提供车辆报废回收证明、购车发票等资料。
申请人完成车辆报废、购置手续后,即可向所属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市、县交通运输、财政等主管部门初审、复审、核定后,由所属的市、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