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17个市州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1200元以上(含1200元)至2000元以下,一次性立减补贴300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3000元以下,一次性立减补贴400元;3000元以上(含3000元),一次性立减补贴500元。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非国标老旧电动自行车或2019年7月30日前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分3档:
1、单个消费者消费1200元以上(含1200元)至2000元以下,一次性立减补贴300元;
2、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3000元以下,一次性立减补贴400元;
3、3000元以上(含3000元),一次性立减补贴500元。
2024年8月26日起在全省17个市州全面启动电动车以旧换新。
用户进入微信“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实名认证,在“电动自行车”功能模块,进行资格申领;领取后根据需要到线上或线下平台使用及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