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是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其目的在于确保公务员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基本身体条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公务员体检所包含的项目和最新标准,一起了解下吧!
1、一般检查:血压、心率、脉搏、身高、体重等;
2、物理检查:眼科、耳鼻喉科、内科外科等;
3、化验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彩超、心电图、胸片等;
4、血液化验:梅毒和艾滋病等。根据具体职位不同,检查的标准也不一样,需要做更多项目的岗位会有特殊要求。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杂音;
(2)频发期前收缩;
(3)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3、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7、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8、恶性肿瘤,不合格。
9、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11、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12、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3、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4、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5、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6、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7、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9、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0、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21、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人民警察职位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9、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10、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其他职位
1、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2、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3、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4、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5、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6、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7、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