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了新的调整,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一政策,包括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以及贷款流程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了解这些信息,您将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计划,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
1、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建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不得向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1、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能力,征信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材料;
4、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5、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6、认可公积金中心确定的担保方式。
贷款额度应满足最高额度、缴存类型、交易类型、贷款类型等综合评定的限额标准;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申请额,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家庭情况、还贷能力等计算确定;
1、贷款金额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购、建房合同总价款的80%;二套房、二手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购、建房合同总价款的70%;
2、贷款金额不高于购、建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贷款金额不高于购、建房总价款与该套住房已提取公积金的差额;
4、贷款金额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2、最近5年内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提取他人或者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或者通过虚假购房交易等欺骗手段申请公积金贷款行为的;
3、不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
4、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5、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不得超过30年,且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对长期缴存、账户存储余额较大的职工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间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1、贷款申请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借款申请人可向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网点领取、填写《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连同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贷款受理
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借款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受理的,应向借款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3、贷款审批
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交情况、收入债务、信用状况及其偿还能力、风险程度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贷款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批结果;
4、合同签订
对审批同意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应与借款申请人签订贷款、抵押合同;
5、贷款担保
公积金贷款应办理抵押担保登记手续;
6、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