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河南全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5965元/月,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300%)。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河南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96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300%)。
1、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单位费率16%,个人费率8%。
灵活就业人员:20%(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2、医疗保险(以郑州为例)
城镇职工:单位费率8%(含生育保险),个人费率2%。
灵活就业人员:10%(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阶段性调整为9%)。
3、失业保险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4、工伤保险
自202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实现统收统支之后,全省作为一个统筹地区,重新按照2023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计算,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
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