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昌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政策的最新变化,包括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提取政策等方面的调整,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全面、便捷的公积金服务。
指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
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以中心每年公布的为准。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当年社保缴交基数下限,具体以人社局每年公布的为准。
缴存比例可按以下比例自由选择:10%、12%、14%、16%、18%、20%、24%。
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4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6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渠道申请办理公积金开户业务。开户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一类银行卡、签订《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书》,缴存基数(月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还需提供收入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时与中心签订按月托收协议。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每月托收日前在托收账户预留足够金额。如因账户冻结、信息变更或余额不够等原因托收失败,应在当月25日之前及时处理并至中心柜台申请补托收,否则视为当月公积金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