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市医保局最新消息,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杭州市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的实施意见》。下面小编便带大家了解下具体详细内容。
建立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将年度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社会救助对象、易返贫致贫对象、其他低收入对象等群体纳入因病致贫返贫监测范围。
将持有效期内本市民政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统称持证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以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助家庭为单位,持证困难群众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性商业保险结算并享受各类医疗补助后,其上一年度承担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以下标准的部分给予100%兜底保障:特困人员5000元、低保家庭3万元、低边家庭5万元。
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管理力度,实施合理医疗费用负面清单管理。
整合各部门关于医疗费用救助、援助、补助资源,提高各类财政救助资金的绩效,按照医保、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益性群众团体或社会组织等顺序帮扶后,剩余合理医疗费用纳入封顶制兜底帮扶。
各区、县(市)政府原则上应通过建立病贫无忧暖心基金对困难群众合理医疗费用进行封顶制帮扶,并做好与原特殊医疗救助政策的更替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