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作为五险一金中的重要一险,是很多上班职工必缴的一项费用。但是由于其用到的次数不多,很少有人仔细的关注其各项政策及报销规定,都是在要用的时候再慌忙寻找。那么在武汉生育保险的医疗支付标准一般是什么样的呢?
首次产检在妇幼保健所进行的,可定额报销185元,领产后访视可有30元的补贴,费用补贴由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
门诊产前检查在定点生育机构内进行的,可定额报销515元。对于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门站产前费用再限额以内的部分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足额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将由个人进行承担。
1、职工符合规定的分娩、流(引)产,其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2、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
3、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校准100%~150%(含)的部分,个人自付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
4、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30%,剩余部分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PS:定额标准根据不同地方政策进行相关的划分,最终的数额及报销比例根据地方规定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