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疗保险公司公布了2019武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和享受范围。男职工需按规定参保缴费,且配偶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具体标准按照《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
(一)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男职工配偶未就业。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享受范围
(一)生育医疗费包括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生育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生育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通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式享受了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对该部分费用不重复支付。
(四)因紧急情况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在产后或流(引)产术后3个月内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