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称自己目前在东湖高新区上班,单位有缴纳社保,问原先在老家的基础社保还用继续缴费吗?可能很多朋友也有这方面的疑问,那武汉社保局已经给出了答复,各位可以一起来了解看看,应该能为你做出解答。
武汉市人社局称,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参保人不能重复享受职工待遇和城乡居民待遇,因此在企业缴纳职工保险期间可不用重复缴纳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险。
如在工作单位离职,可在武汉市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可选择在老家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群,那压力可能比较大一些,因为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参保,每年付出的缴费成本是比较高的,几乎都在1万块钱以上,就算选择最低的缴费档次,平均每个月大概也是1000块钱左右。
不过灵活就业人员也分为两类,一部分是个体工商经营户,这部分人由于有稳定的生意,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的经济压力并不会特别大。然后另一类是就业困难群体,由于年龄已经偏大,又没有过硬的个人技能,所以无法实现再就业,对于这部分人来说肯定是有压力的。
但就业困难人员其实可以享受到社保补贴,不过这个补贴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和规定,基本上实现社保补贴的大多数地区,时间都不超过5年。所以一般情况下,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去申请这个社保补贴,在这5年的时间段内,是可以有效的降低社保缴费压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