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正式开启全新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又是一波惠民恢复政策,电费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缴费项,电也是我们每个人必不可少的常见能源,那么今年的收费标准都有哪些改变呢?
019号电价调整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将试行居民用电的分层电价。
调整每月用电量的居民用户将分为三个级别,并且应在不同级别上提高电价。
每月家庭用电量在210度以下的用户的“第一档”,电价保持在0.5469元/度,而二级月用电费用在210-400度的用户,每度电要多支付每小时0.05元的费用为0.5969元。
超过400度的第三级月度用电量的用户将比第一级月度用电量多收取0.3元(0.8469元)。
降低用电成本的通知
配备电表的家庭通常根据电网企业的抄表周期支付电费。
2520度以下的年电耗为0.5469元/度。
二级电价上调将从2520度提高到4800度。
电网企业和居民用户使用的电表,每年购电时应执行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