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对于全国居民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重要和值得关注的重点大事,在就医问诊上能够给予大家极大的报销力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和使用方法也更加的人性化,在宜昌便出台了个人医保账户共享的方式。
互助对象为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不含姻亲)、子女。互助关系绑定需参保职工填写《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互助申请表》,自主将互助对象关系进行绑定,可一次性全部绑定,也可分次绑定。申请时提供本人和互助对象市民卡,互助对象无市民卡的提供身份证。关系绑定后终身有效。如配偶关系发生变化,凭离婚证予以变更;如父母、子女关系发生变化,凭法律文书予以变更。
包括个人账户划转。互助对象参加了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为同一参保地的,参保职工可申请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划转到互助对象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其住院、门诊及药店自负医药费用;
参保职工和互助对象发生住院及门诊慢性病(纳入医保慢门管理的,不含普通门诊)费用现金结算的,可申请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划转至本人市民卡金融账户,划转金额最高不超过发票自负现金金额。互助对象同一次住院、慢性病门诊费用不能重复申请。
参保职工提供本人市民卡、互助对象市民卡或身份证、互助对象住院、门诊慢性病发票原件(发票对象姓名须与互助对象一致。发票原件已在同一经办机构办理统筹报销的以系统结算信息为准),填写《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互助申请表》,在已绑定关系人员中选择本次需要互助的对象,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内,按不超过发票自负现金金额填写个人账户报销金额。经办机构受理后,将申请人个人账户金额划转至本人市民卡金融账户,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除窗口报销外,逐步实现自助机、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全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