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8日起,荆州实施购房房款和契税补贴。那2024年荆州购房补贴标准是多少?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4年荆州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政策,赶紧了解下吧!
1、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照《荆州市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购房补贴发放及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荆建发〔2023〕10号)文件执行。
其他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购房补贴,相关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购房所在区(功能区)财政各承担50%。其他学历的购房人,可享受2万元购房补贴。
2、农村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3万元购房补贴。
3、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2016年1月1日以后,荆州行政区内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家庭,可享受3万元购房补贴;按政策生育的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可享受6万元购房补贴。
4、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可享受3万元购房补贴;烈士遗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因公殉职的警察家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可享受5万元购房补贴。
二孩及以上家庭、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硕引博”人才、农村户籍人口、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殉职的警察家属及其他购房人可叠加享受补贴政策。同一家庭多人符合补贴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不可叠加”的原则享受补贴政策。同一家庭只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购房人必须在2026年6月30前,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合同备案查询为准)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1、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70%予以补贴。
2、购买二手房,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额的50%予以补贴。购房人凭不动产登记证和契税完税证明6个月内(从不动产登记证发证之日起计算)完成购房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
相关补贴资金由区(功能区)财政负担,荆州区、沙市区按现行市区财政体制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