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专题内容,主要和各位介绍经开区人才租赁房的申请对象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方式等。各位如果正好需要了解的话,可以直接收藏。
1.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在我区全职工作、缴纳社保且家庭在我区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
2.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且家庭在我区无自有住房,35周岁以下的技师及高级工资格获得者;
3.在我区缴纳社保且家庭在我区无自有住房的40周岁以下来区创业大学生及全职工作的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
4、符合条件引进、培育的国家、省、市、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入住我区人才公寓,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租金优惠减免期,减免租金每套(间)每月不超过2000元,减免期从首次入住申请通过之日起算,累计减免期不超过3年。具体政策如下:
1.高校毕业生在毕业6年内(资格有效期),从首次申请起的第一、二、三年(资格有效期内),博士研究生按实收租金的100%、100%、70%给予补贴,硕士研究生按实收租金的100%、80%、60%给予补贴,本科毕业生按实收租金的80%、60%、40%给予补贴,专科毕业生按实收租金的30%、30%、30%给予补贴;
2.技师资格获得者及高级工入住人才公寓的,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标准给予补贴;
3.创业大学生和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入住人才公寓的,参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标准给予补贴;
4.符合条件引进、培育的国家、省、市、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按实收租金的100%给予补贴。
申请人通过“车谷人才一卡通”小程序或人才安居保障专窗(在建)提出租赁房保障申请,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选择人才公寓房源,经武汉经开保障房管理有限公司、人才公寓运营单位及人才保障对象三方现场查勘配租房源、确认租金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后,纳入配租管理,由武汉经开保障房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租金补贴发放及后期管理工作。
此前已通过“人才一卡通”“武汉百万大学生创业就业平台”在我区享受人才公寓租金补贴政策,在保障资格期内,符合本政策要求且租期不满3年的,“减免期”扣减已享受保障的租赁时间,剩余时间参照本政策执行;不符合本政策的按原政策执行,直到资格期满。
027-8489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