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5年春节还有不到3个月,还不清楚杭州哪些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朋友,下面的内容一定仔细阅读!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下沙区块和西湖风景名胜区,常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九)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
(十)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人民政府公告确定的禁放区和禁放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非禁放区内,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在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重污染时,应当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停止燃放烟花爆竹。
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前往正规的零售网点,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避免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燃放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所。
文明婚丧嫁娶,遵守禁放规定,可用电子喷花、电子鞭炮等方式替代传统烟花爆竹。
烟花虽美,生命更贵。
违规燃放、运输行为举报电话:110;非法生产、批发、零售行为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