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社会工作领域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申报条件、基本程序等信息,欢迎了解。
围绕加快推进“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深化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树立基层一线和实干实绩导向,申报人才(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在汉全职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爱国奉献精神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得到群众认可。
4.长期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践行实干精神,具有高超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实践操作水平,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人才团队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团队由带头人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已稳定合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显著的实绩实效。
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分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团队)、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团队)。申报对象为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应满足下列专业条件。
1.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团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和丰富实务经验,熟练掌握专业方法与技术,且能够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团队),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3个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成果显著,荣获过市级以上奖励;
(2)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在城乡社区或其他社会工作领域工作4年及以上,作为主导者完成至少1个市级以上优秀案例或荣获过市级及以上奖励,成绩显著。
2.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团队)。通晓社会服务专业知识,推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团队),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管理经验,担任一定社会职务的管理者,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社会工作项目,成果显著;
(2)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会救助、司法矫治、残障康复、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职工帮扶、婚姻家庭、基层社会治理等社会工作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或参与过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成果显著,或在以上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管理经验,荣获过市级及以上奖励,成绩显著。
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社会工作领域计划选拔50名(个)人才(团队)。
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会同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市委人才办明确的申报评选基本程序,按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推荐申报。申报形式包括用人单位推荐和人才(团队)自荐,用人单位和人才团队通过“武汉人才工作网”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用人单位推荐。武汉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推荐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团队)。40周岁以下的推荐人选占比不低于50%。
2.个人(团队)自荐。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具有特殊技能、特别优秀的个人(团队),可以进行自荐。
1名(个)人选(团队)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领域的专项计划,不得多头申报、跨领域申报;已入选国家、湖北省人才计划或武汉英才计划人才不列入申报范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非技能岗位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审核。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对象由区级初审单位负责线上初审,通过初审的申报对象向各区初审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各区初审单位结合申报人选系统填报的基本条件等内容,对照纸质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求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后,向市直责任单位报送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三)专家评审。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市直责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差额建议人选(团队)名单。
(四)部门审议。市委社会工作部在征求公安、法院、国安等部门意见后,按照评分排序确定等额建议人选(团队)名单报市委人才办。
(五)确定人选。市委人才办汇总牵头单位建议人选(团队)名单,按程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选人才(团队)。
对入选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社会工作领域人才给予以下培养和支持措施:
(一)对入选人才(团队)给予6万元资金资助,分3年拨付,每年2万元。
(二)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团队)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培养项目。
入选人才在管理期内工作单位调整、职务变化的,应及时报市委人才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取消人才入选资格及待遇,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