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版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婚姻登记需要户口簿的规定,这在网上也引起了网友热议。那更改规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修订草案相比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在婚姻登记程序上作出修改: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表示,现行条例中规定,婚姻登记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居民户口簿是其有效证明材料。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异地工作和生活,现有规定给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带来很多限制,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无形中也增加了额外负担,取消当事人提供户口簿的规定旨在解决这个问题。
从2021年6月起,民政部在多地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取消户口簿提供了实践基础。
随着一系列减证便民政策陆续出台,居民身份证逐步实现了身份信息集成统一、多证合一,将户口簿作为办理婚姻登记的必要条件,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人口管理的发展趋势。
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已基本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互通和婚姻登记数据及时汇聚,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都能够做到实时查询使用。
民政部、公安部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人口信息核验,能保证“全国通办”的需求,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让当事人个人提供户口簿等做法事实上已失去意义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