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优化调整社保申报缴纳流程后,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期限有什么变化?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却提示没有授权,应该怎么处理?
目前,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月底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当月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人社、医保部门特殊核定的应缴费款,缴费期限为核定单限缴日期。
(1)办税员无权访问时,点击社保业务功能菜单系统弹出提示:“当前操作员未被授权,可向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申请授权,授权通过后方可使用社保费功能”,点击【申请授权】按钮,系统自动向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推送申请消息。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权限管理】模块可查看办税员发送的申请消息,点击操作栏【同意】按钮完成授权。如需取消授权,可点击操作栏【取消授权】按钮取消对指定办税员的授权。
(3)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电子税务局授权路径:【新电子税务局首页】—【地方特色】或者【热门服务:社保业务】—【社保业务】—【其他】—【权限管理】。【老电子税务局首页】—【办税中心】—【社保费申报及缴纳】—【其他】—【权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