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那目前最新的政策规定,已经通过下文进行了介绍,需要了解的网友别忘了收藏。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规定要求;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