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注销后还能恢复吗?已领满24个月失业保险金下次再失业还能领取吗?试用期期间的社保能否补缴?有同样疑问的网友,欢迎来了解下具体规定。
社保卡注销后不能恢复使用。
持卡人在挂失社保卡且尚未申请补领新卡的情况下,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解挂,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
如已办理挂失且完成补领申请,原卡将被注销,不能再办理解挂。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以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