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养老保险,如果中途有过中断缴费,会有影响吗?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经帮各位回答了该问题。
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可继续缴费,中断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1、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由个人承担,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
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2、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无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档次越高、缴的年限越久,个人账户积累也越多,符合领取待遇条件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