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集村征地面积和补偿金额还不清楚的网友,不妨来看看官方发布的公告,也欢迎各位多多转发。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集村的集体土地在总面积2.8236公顷,并于2024年4月3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陂土告字[2024]2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2.8236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集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因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陂区段)地块建设需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拟转用地块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2.8236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0756公顷,征地补偿按黄陂区最高标准执行),合计数额为275.3010万元。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经黄陂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六、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刘集村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42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多种方式。
七、关于拟征地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要求执行,采取提供还建安置房方式安置,还建安置房位于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