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武汉生育险的报销条件和报销流程还不了解的网友,欢迎来看看这次的专题内容。如果还有其他有关社保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武汉生活网查找相关内容。
1、用人单位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未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女性参保人员,生育也可以按规定享受产检、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
即时结算
1、武汉市女职工
武汉市参保女职工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不需再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按生育保险政策即时结算。
注:未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女性参保人员仍然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
此次武汉市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女性参保人员同步取消生育就医登记,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按相关政策即时结算,但均不享受生育津贴。
2、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武汉市男职工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其配偶如果未就业,仍需办理生育就医登记。武汉市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具体来说——
1、线上:可通过男职工本人手机登录“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鄂汇办”APP,电脑网页可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等方式,完成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
2、线下: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可携带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明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待生育就医登记审核通过后,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男职工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按生育保险政策即时结算。
现金支付报销
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的职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分娩医疗费,经申请审核后予以报销(已按照上方即时结算方式,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不能办理费用报销)。
1、办理时间
医疗终结后30日内。
2、办理材料
(1)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在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5)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需提交相应书面申请。
3、办理流程:
3、网办平台及入口
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4、线下办理地点
武汉市各区医保经办大厅、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