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询问,婚假期间工资是全额发放吗?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还不是特别清楚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下相关规定,应该能给你提供帮助。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次去顶佳休会尼约定的与荣动老定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规定,配偶陪产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