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公积金想提取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目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该问题已经给出了答复,详情马上来了解下。
1、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缴存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尚未结清时,灵缴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且需留存不得低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放款金额3%的存储余额,在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可用于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2、部分提取
①缴存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缴存方式为自由缴存的,可以部分提取灵缴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提取后将影响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格和额度。
②缴存人账户转换后提取单位个人账户存储余额的,按《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销户提取
①缴存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可以提取灵缴个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灵缴个人账户销户,协议终止。其中:缴存方式为一次性缴存的,只能办理销户提取,协议终止。
自销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可再次办理灵缴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②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其灵缴个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按《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签订协议、账户设立、变更关联缴款银行卡号及死亡销户提取需在开户的旗舰店柜面办理,其他业务可通过开户的旗舰店柜面或者网上办理。
缴存人办理柜面业务时应当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所需材料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②本人银行I类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