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的一年的到来,洛阳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24年洛阳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包括燃放时间和禁放区域,以帮助您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燃放安全。
1、2月2日(小年)17时至2月3日1时;
2、2月9日(除夕)17时至2月10日(正月初一)1时;
3、2月10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
4、2月14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
5、2月24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一)主城区(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禁放区域
邙岭大道(不含)以南,丝路大道(不含)以东,南山大道(不含)以北,二广高速(不含)以西。
(二)化工园区禁放区域
1、黄河北:河阳街道、吉利街道、康乐街道、西霞院街道;
2、黄河南:滨河大道、鹤飞大道、焦柳大道以南,孟长路以东,邙岭以北,光武路以西。
(三)其他禁放区域
1、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
2、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3、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
4、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
5、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6、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
7、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
8、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产品和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产品;
2、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3、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1、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者向外抛掷;
2、对准或者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4、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5、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