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4年春节的临近,广州番禺区的烟花爆竹燃放问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番禺区政府制定了新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最新的规定,包括允许燃放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帮助市民朋友们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一)南村镇、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小谷围街、大石街、洛浦街、石壁街、钟村街、大龙街、沙湾街范围内。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场所。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住宅小区。
根据通告,石碁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范围内为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和烟花爆竹级别如下:
1、燃放时间: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七(端午节前后)。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2、燃放级别: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级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