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练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那有关武汉市内教练车最新的限行规定,下面就来了解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教练车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教练车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0时,教练车(公交教练车除外)禁止通行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
二、下列道路禁止教练车上路教学:
(一)每日20时至次日7时,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公交教练车除外)。
(二)武汉化工区范围内道路。
(三)三环线以外的下列道路:珞瑜东路、青王公路、花城大道、高新大道、高新三路、光谷二路、凤凰大道、大学园路、民族大道、文化大道、江城大道、东风大道、汉阳大道、东西湖大道、金银湖路、金山大道、宏图路、金南一路、金南二路、神龙大道(东风大道至江城大道)、体育路(东风大道至神龙大道)、观湖路(车城西路至沌阳大道)、白沙洲大道、黄家湖三街、黄家湖西路、星光大道、二十一号公路、白玉路、青化路、站前路。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以及三环线以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
(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科目三考试路段。
三、教练车(公交教练车除外)非限行时段在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通行时,应当遵守相关交通管理规定;公交教练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线路和站点教练学。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XX月XX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
电子邮件:zxddzq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