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婚姻,彩礼已经成为一道绕不过去的槛。最近有一则和彩礼有关的信息引起网友们的关注,原因是女方在订婚结束后将彩礼还给了新郎,详情一起来了解下。
10月10日,住在云南文山的黄先生发视频称,一对情侣订婚仪式结束后,女方家人将98600元彩礼退还给了男方,引发网友热议。黄先生表示,当时女方家人说不要一分彩礼,只希望两人以后好好过日子,新郎当时特别感动,这种做法也赢得了不少网友的赞成。
首先,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况支持要回彩礼: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在分手时,彩礼应当返还。这是因为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目的没有达到,那么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2、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彩礼应当返还。这是因为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家庭的补偿,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必要。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后,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时,彩礼应当返还。这是因为彩礼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质的赠与,如果因为给付彩礼而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而以下情况不支持要回彩礼:
1、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不支持要回彩礼。这是因为男女双方已经建立了家庭关系,并且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因此不支持返还彩礼。
2、彩礼已经消耗:如果男女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已经将彩礼消耗完毕,那么在离婚时,不支持要回彩礼。这是因为彩礼已经成为了共同生活的支出,因此不支持返还彩礼。
总的来说,新娘家人将彩礼还给新郎的做法可以被视为对现代婚姻观念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我们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让每个家庭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能追求适合自己的婚姻理念。不过,无论彩礼的归属如何,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两个年轻人的幸福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