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有提到,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新规。那内容细则马上来了解看看。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具体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后施行。
支持在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推广应用全屋智能,鼓励新建商品房配备智能家居家电,做好首批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全屋智能试点工作,加快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普及推广智能家居。
拓宽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大修资金来源,通过“维修资金+业主自筹+政府补助”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竣工验收后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费用,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优化加装电梯审批验收流程,豁免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多部门联审联验。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及加装补贴发放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