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到武汉公租房后能转租吗?这里提醒各位,公租房承租人是需要遵循相关义务规定的,如果发生违规行为,必须退出承租房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能转租。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所承租房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
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经催缴仍不缴纳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居住的;
4、转租、转借配租房屋或者擅自调换配租房屋拒不改正的;
5、损毁、破坏配租房屋,擅自装修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及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或者租赁期满不再续租,但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退出的,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可迁入的,可允许其继续承租,并按照项目评定的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