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这项服务,对于各位司机朋友来说还是非常友好的。那今天就和大家介绍下学法减分的最新规定,如果你还不清楚的话,就别错过啦。
一、学法减分上限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二、参加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三、考试要求
1、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2、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3、参加学习考试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其他相关知识。
四、申请方法
用户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在首页,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或者在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页面,在“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选择“网上学习考试”,点击“申请”按钮。
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1、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2、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3、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4、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6、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