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江苏电费将按自然月抄表结算。那下面已经将苏州电费最新收费标准进行了说明,想要了解的话可以来看看,欢迎大家收藏、转发此文。
第一档:年电量在2760度以下(含),电压不满1千伏每度电0.5283元,电压1~10千伏每度电0.5183元;
第二档:年电量在2760-4800度(含),电压不满1千伏每度电0.5783元,电压1~10千伏每度电0.5683元;
第三档:年电量在4800度以上,电压不满1千伏每度电0.8283元,电压1~10千伏每度电0.8183元;
注意:家庭人口在 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年用电量增加1200度。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峰时(8:00~21:00)电价标准:0.5583 元/千瓦时
谷时(21:00~次日 8:00)电价标准:0.3583 元/千瓦时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现按政府文件要求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省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
2、自2023年起,原单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双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由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居民客户阶梯电量基数不变。
3、您可通过查阅电费缴费卡、登录网上国网App或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抄表周期。
4、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如想了解您户2023年阶梯电量使用情况及执行标准、用电详情、账单周期等信息,可登录网上国网App进行查阅。如您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