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全部余额加销户,需要满足下面四种情况之一。具体条件和所需资料都进行了说明,欢迎各位收藏、多多转发。
1、办理条件
①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②提取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或已享受社保养老待遇;
③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
2、所需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3、注意事项
①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的,职工需提供退休证。
②职工一旦办理退休提取,不予重新开户。
1、办理条件
①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②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
③非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
2、所需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3、注意事项
①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须满半年;
②职工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为由办理了提取的,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种方式办理提取。
1、办理条件
①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②国内户口已注销或者已办毕移民手续的。
2、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移民签证(对翻译件进行公证)。
3、注意事项
①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须满半年;
②职工办理出境定居提取后,两年内不得就该情形再次办理提取。
1、办理条件
①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已按月享受人社局1-4级伤残津贴;
③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
2、所需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
3、注意事项
①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须满半年;
②办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后,不予重新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