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江大学沙市附属中学2至6年级招生对象为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均在长大附中辖区的学生。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3年长江大学沙市附属中学2至6年级招生简章,一起了解下吧!
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均在长大附中辖区的学生。凡符合条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位满额后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1、第一批次:辖内生
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均在长大附中辖区的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户籍和房产办结日期均为2023年5月31日。
(1)本人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辖区内,且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长大附中辖区内有独立房产。
(2)本人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处落户,且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区无房产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房产在长大附中辖区内。
(3)在长大附中辖区内廉租房和公租房户主子女。
(4)长大附中辖区内拆迁户属异地还迁(含货币补偿购房)的子女。
2、第二批次:政策生
即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和非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的招商引资项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高管(限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原始股东、台胞及重点台属、组织部门委派且服务期一年以上的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楚才卡”持有人等子女。
3、第三批次:多校划片生
属长大附中多校划片范围内且有意向至长大附中就读的沙市城区户籍学生。
4、第四批次:调剂生
在小学2022级招生中顾全大局,服从沙市区义教招生办调剂并承诺回长大附中就读的学生。
5、第五批次:其他类
如能随班就读符合就读条件的残疾适龄儿童等。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
1、学生家庭户口簿;
2、出生证;
3、《小学生成长记录册》;
4、房产证明
(1)属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建有房屋)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必须是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共有的独立房产,非配偶关系的共有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房且具有独立产权。
(2)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建有房屋)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父母在荆州中心城区(含荆州区、文旅区、开发区以及沙市乡镇)无房产证明。
(3)属于廉租房的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水电使用凭证。
(4)属于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原件。学校要入户核查并现场拍摄实景图作为依据留存。拆迁安置仅限于拆迁协议签定者本人及直系子女。
(5)学生入学提供的户口和房产证明等信息将通过公安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核验。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信息的,将同时核验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学生父母亲房产信息以及家庭关系。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入学办法按照以下三个阶段依次进行。
第一阶段:登记审核(8月15日—18日)
学生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注“沙市教育”公众号,点击“沙市义教招生”小程序(8月15日8:00至18日17:00开通),按操作说明填写入学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图片(学生家庭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和学校盖章的《小学生成长记录册》),接凭手机短信通知后持相关证件原件按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核验,确认入学批次,并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到住所现场核查。政策生招生流程及要求见《沙市区义教招生政策生入学规程》。
第二阶段:依次录取(8月22日)
区义教招生办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照四个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第一、二批次学生录取结束后,余下第三、四、五批次报名学生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则进行第三阶段的随机派位。多胞胎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多胞胎出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号。
第三阶段:随机派位(8月24日)
随机派位由义教招生办组织,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纪监委监督。派位结果现场公示,沙市区内随机派位未能中签学生,则由原学校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班级就读,非沙市区未能中签学生则调剂至区内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派位中签学生连同前两批录取的学生一并在招生平台上点对点告知家长。
第四阶段:报到注册(8月27日)
学生凭招生平台入学通知信息,到录取学校核对名册后正式报名,学校将录取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基教股进行电脑平行分班。8月31日上午在学校张榜公布电脑分班结果,开学后学校凭录取名册到区教育局基教股为学生办理学籍接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