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中考加分政策包括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和港澳同胞的子女。
1、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具有我市民族乡、民族村户籍,并在该民族乡、民族村配套的公办学校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此加分项目保留至2026年。
4、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考生为初中就读期间随国(境)外留学的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
5、港澳同胞的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
1、符合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港澳台籍考生加分条件的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类加分条件的,同类(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可累计加分。上述三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2、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第一条中加分条件的,可与第一条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计加分。
3、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