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十堰东站停车场收费标准为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大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1、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大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2、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3、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再次计收。
4、此外,对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残疾人“三证合一”的车辆等免收停车费。新能源车辆减半收取停车费。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