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租赁需求的实施意见》,重点内容一起来看看。
《意见》明确,通过政府主导,相关部门支持,助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消费,实现城市安居。助力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意见》指出,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服务可持续的原则,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租赁住房运营和管理主体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全周期服务。
《意见》强调,优化调整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便捷缴存渠道,确保更多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供需求支持。
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优先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租赁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的工作任务和资金运用,支持缴存人租赁住房消费。
通过开展现场服务、集中为租住缴存人办理委托提取等方式,进一步满足缴存人住房租赁消费需求。适时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和提取政策,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租得好。住房租赁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租户可根据实际适当优惠,包括但不限于免交租房押金和房租打折等。
通过与房管、公安、民政、不动产等部门数据共享,实现租房委托提取协议自主签约、自动代扣、对账管理等功能。落实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优流程的“四减一优”要求,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鼓励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向新市民、青年人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房租赁建设和运营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提供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郑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