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改革个人账户变少了吗?医保改革前后待遇有什么区别?今天就来讲讲本次改革中,网友最为关心的问题,希望能解决各位内心的疑问。
个人账户划入会减少,但长期来看能享受到的待遇更多。
1、改革前,武汉市单位在职职工一年的个人账户平均划入额约为2400元,如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5000元,其个人负担为2600元;
改革后,个人账户平均划入额约为980元,如其当年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样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元,扣除700元起付线后,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报销金额为3440元(4300元*80%),再使用980元的个人账户后,个人负担下降为580元,降低了近78%。
2、改革前,我市单位退休人员一年的个人账户平均划入额约为3000元,如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5000元,其个人负担为2000元;
改革后,个人账户划入额为996元,如其当年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样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元,扣除500元起付线后,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报销金额为3780元(4500元*84%),再使用996元的个人账户后,个人负担下降为224元,降低了近88%。
3、在职人员:改革前,我市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一年的门诊和购药补助最高约为1800元,如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5000元,其个人负担为3200元;改革后,如其当年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样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元,扣除700元起付线后,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报销金额为3440元(4300元*80%),个人负担下降为1560元,降低了近50%。
退休人员:改革以前,我市退休灵活就业人员一年的门诊和购药补助最高约为3300元,如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5000元,其个人负担为1700元;改革后,其门诊和购药补助为792元,如当年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样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元,扣除500元起付线后,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报销金额为3780元(4500元*84%),再使用792元的门诊和购药补助后,个人负担下降为428元,降低了近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