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最新消息,发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着眼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2、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
1、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2、聘期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聘期内表现的总评;
3、平时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表现的评价;
4、专项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任务等的针对性考核。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1、重点对德、能、勤、绩、廉的具体内涵分别作了细化明确和丰富完善,以利于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2、对不同行业、类型、层次、岗位的考核内容指标分别提出要求,体现分级分类要求,树立科学精准导向。
1、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2、同时,对考核结果运用各种具体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更好体现考用结合、真考真用的工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