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住证的办理条件,以及居住证换领、补领条件都已经在下方整理好了,建议需要的网友直接收藏本页内容。要是还有其他有关居住证的问题,欢迎直接通过武汉生活网搜索,或许就能找到对应的答案。
1、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符合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等情形之一且时间超过半年的居民,办理居住登记后,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的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发生变更或更正的或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遗失的,应当换领、补领居住证。
注: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持证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签注手续。武汉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注: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