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商贷买了第二套房,但是从未提取过公积金,这种情况该怎么提取公积金呢?需满足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有需要的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1、职工及配偶符合二套房认定标准;
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只有一套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再次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2、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职工及配偶均只能办理一次,夫妻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二套房购房总价。
(2)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所需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后购房可无需提供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全额购房发票。
2、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后购房可无需提供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房查证明;
(5)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
注:职工购买二手房时,我中心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获取职工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数据问题无法联网核验,职工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
①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
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或《增量房申报表》(加盖业务专用章);
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承受方)》复印件(无需盖章)。
武汉公积金旗舰店
具体网址查询路径:
“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微官网”—选择“网点地图”—选择“提取银行”
(1)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婚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上列明“单独所有”的,职工及配偶均可办理本项提取业务;
(3)《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必须为70年产权住宅类(含成套住宅、别墅等)。
(4)非本市房产查询未取得结果(含异地拒绝核实、核实未取得结果等),且提取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官方查询渠道,不予办理。
(5)职工及配偶在享受“首套住房”提取政策的同时,又购买了一套符合“二套房”提取政策的住房,应先办理“首套住房”的提取,待提取额度达到政策规定的限额或终止首套房的提取后,再办理“二套房提取”;职工一旦办理“二套房提取”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视为放弃首套房提取资格;
(6)办理二套房提取业务后,不允许添加配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