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提问,自己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目前正在还款中。期间能否将公积金余额提出进行装修呢?那每个城市对于使用公积金的细则可能会不太一样,下面是以武汉为例,和各位讲讲这样做到底行不行。
家庭名下有纯公积金贷款在还款中,公积金账户余额仅能办理委托扣划偿还公积金贷款,暂无法提取余额。
武汉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高比例
1、首套购买一手房: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屋总价的70%。
2、首套购买二手房:
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
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武汉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最高比例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屋总价的70%。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额度不得高于上述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同时还应满足:
1、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建筑面积分为: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为房屋总价的80%;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为70%。
2、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第三级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