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网上进行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目前可以采取比较简单的网上申请方法,但是材料需要准备哦,申请平台是在哪里进行,还不知道怎么申请的市民看过来。
第一步 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材料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规格 | 份数 | 备注 |
个人身份资料 | 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
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 | 原件 | 1 |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 |
婚姻关系证件 | 原件 | 1 |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不提供。 | |
拟用于还款的借记卡或存折 | 原件 | 1 | ||
购房资料 | 购房合同(正本) | 原件 | 1 | |
购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 原件 | 1 | 二手房提供首付款收据; | |
新建住房提供首付款发票。 | ||||
二手房卖方资料 | 卖方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新建住房贷款申请无需提供。 |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含共有权证) | 原件 | 1 | ||
卖方用于收款的借记卡或存折 | 原件 | 1 | ||
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 离、退休证书 | 原件 | 1 | 离退休职工提供 |
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当月或上一个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单 | 原件 | 1 | 离退休职工提供 | |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原件 | 1 | 异地缴存借款申请人提供 | |
说明: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
2.对于离异的,除离婚证外也可提供离婚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 ||||
3.对于需要申请组合贷款的,则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资料请按照银行商贷要求准备。 |
第二步 提出贷款申请
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流程
1.点击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首页右上角“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中的“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界面,跳转到“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填写“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进入个人网上业务操作界面。如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请先点击“立即注册”完成注册。
2.在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操作界面左侧显示的图标中点击“我要贷款”图标,即可进入贷款网上申请操作页面。
3.借款申请人根据所购房屋选择“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点击“下一步”。
提示:若借款人为已婚,建议您的配偶提前设置住房公积金交易密码,配偶未设置住房公积金交易密码则需手工录入个人信息。
第二步 完成贷款网上具体申请操作
1.阅读办理须知
借款申请人阅读系统显示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网上申请业务办理须知》,了解申请贷款基本条件。
2.填写申请信息
借款申请人在系统填写界面上录入选择申请信息,主要包括个人信息、此次贷款购买房屋信息、贷款申请信息。对于已经成功登录的借款人或输入住房公积金交易密码的共同借款人,系统将自动读取其登记的个人信息,无需手工录入。在录入过程中,可以点击“填写说明”按键,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后填写。
3.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
①借款申请人可以通过“自由选择”或“系统推荐”两种方式之一确定为其办理业务的经办部门和受委托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借款申请人需到该经办部门办理合同签约等手续。
②若借款申请人拟申请组合贷款,则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到选择的受委托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手续。
当借款申请人选择完贷款经办网点及对应经办银行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将提醒借款申请人再次确认。如需修改,点击“取消”按键后可重新选择贷款经办网点及对应经办银行;若无需修改,点击“确认”按键,网上业务系统将根据借款申请人的选择结果生成借款申请人编号并自动进入到图片上传环节。
4.上传申请资料图片
借款申请人根据系统界面自动提供的图片上传明细列表上传资料图片。借款申请人通过点击“填写说明”可以看到上传图片说明及样式。
5.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完成上述步骤后点击提交贷款申请功能按键,完成网上贷款申请。完成网上贷款申请后,借款申请人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查询办理进度。同时,贷款经办部门会拨打预留联系电话告知办理情况。
1.借款申请人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我要贷款”功能;根据所购房屋选择“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完成贷款网上具体申请操作:
(1)阅读办理须知;
(2)填写申请信息;
(3)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
(4)上传申请资料图片;
(5)提交贷款申请。
注: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后,管理中心经办部门将通过电话、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等渠道将业务办理情况及后续手续要求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二)通过贷款业务柜台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与二手房卖方(新建住房开发商无需到场)一起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 办理房屋评估(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无需交纳评估费,该环节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
第四步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五步 签约后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可与卖方办理交税、房屋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①对于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在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②对于申请新建住房贷款申请的,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③借款人收到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