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参加后需要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很多市民认为国家社保机构直接发放给个人,其实不是的,通常是单位领取然后在发放给个人。通常在休假期间,单位就会给你发放正常的工资,有工资就代表生育津贴已经发放了,下面我们来看相关信息。
武汉市生育津贴由单位给,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单位,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因此是拨付给用人单位而不是个人。生育津贴的意义在于女性因生育离岗期间给予生活补助,因此一定是在产假期间发放。
休产假期间,若单位没有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由单位领取发放给职工;若单位正常标准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由单位领取纳入单位福利基金;若单位给职工发放的工资未达到社保缴费标准,由单位补齐差额。单位给员工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资金是生育保险基金流出的。若未参与生育保险,按照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人在产假结束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填报《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3、门诊流产人员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书;
4、市外生育分娩人员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5、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人员提交:结婚证;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武汉市正规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都会正常发放工资,因此生育津贴是社保发给个人的认知是不正确的,只能是单位进行领取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