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时候是不是经常会吧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容易弄混呢?不过确实比较容易弄混,那么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说说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的待遇使用吧。
单位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正常缴费的次月
1、支付宝申请:本人手机支付宝搜索“武汉人社”小程序,“生育就医登记办理”
2、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使用对应办事密码,登录武汉人社官网(rsj.wuhan.gov.cn)申请
3、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注意:
1、如女方未就业,而其配偶在武汉单位正常参保,可使用男职工生育险办理登记,方法同上
2、请参保单位加强宣传,务必引导员工在生育(流引产)前办理生育登记
完成登记后,女职工持武汉市社会保障卡至武汉市生育定点医院按规定直接减免产检及生育费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使用男方武汉社保卡。如异地生产,可在产后携带现金报销材料至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
1、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报:产假休完后3个月内,单位经办人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女方正常参保的,享受生育津贴;配偶生育,男方正常参保的,享受护理假津贴;同时正常参保的,可双方分别申请。
2、生育津贴怎样计算: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3、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在办理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事项中:当月1-10号提交申报材料的,次月出账;当月11号及以后提交申报材料的,2个月以后出账。单位在出账后,登录单位网申系统(https://221.232.64.242:7002/dwws/login_ggfw.jsp)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结算单》及《往来结算单明细》到武汉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领款。经单位盖章同意,申报时单独提交划拨个人申请的,在规定时间内至相应银行查询领款。
4、生育津贴如何使用: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