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落户需要《准迁入证明》,但是该证明是有有效期的,前段时间因为疫情,很多人的准迁入证明过期了,那么现在要办理落户的话该怎么办呢?是需要重新办理还是可以直接使用?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有关工作人员是怎么回答的。
网民梁先生留言称,他原户籍在河南郑州,2019年12月上旬,梁先生以大学生落户的方式,在洪山区政务中心办理了落户手续,并很快拿到了《准予迁入证明》,其有效期为40天,即至2020年1月份有效。后来受疫情影响,梁先生一直未能去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也没有到洪山区关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近期,梁先生准备办理落户入户手续,发现《准予迁入证明》已经过了有效期。梁先生想了解手上这份以前开具的“准迁证”还有效吗?如果需要重新办理,能否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疫情期间,居民持有《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将不受证件有效期限制,请尽快到拟落户地的户籍派出所或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
据了解,从6月至9月底,为配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口核对工作。
市公安局治安局提醒市民,受疫情影响,居民持有《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未办理落户的,应尽快办理落户。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处徐万杰称,“可向银行等征信系统接入机构提出申请协商调整还款安排。对于疫情影响已经发生的逾期征信记录可以申请调整相应的记录并按照接入机构要求提供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有关材料” 。
徐万杰介绍:“为支持复工复产,武汉市各商业银行推出了复工贷、票据贷、税易贷、战疫贷等近百种信贷产品,只要企业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即可申请符合条件的信贷产品。”
小编点评:对于疫情期间证件过期等问题,大家都可以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一般来说,都是可以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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