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天门市救助局发布最新低保标准公告,今年的农村低保由去年的每年4800元,上涨至5400元,城市低保也由原来的每月600元调整为630元,这给疫情中的人们带来了安慰,下面来看具体情况。
1、保障标准
经市政府批准,4月22日起对我市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进行调整。我市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为63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4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1260 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9000元/人.年,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126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2016元/人/.月。
注:特困人员每月10日前发放至个人账户
2、资格条件
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享受低保权利,其中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的三要素。具体认定如下:
①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
②对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且无法单独立户的。
③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
特困人员认定需满足“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扶养人。
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个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不了解申请流程,可向所在地村民委会、街道办咨询。
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等证明材料。
市民政局承办社会救助工作科室(单位):市社会救助局
市社会救助局办公地址:竟陵办事处衙门路11号
社会救助工作咨询、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28-5227499
申请详情可参考:2019年天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